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军援捉襟见肘,美国动用以色列库存援助乌克兰******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纽约时报》当地时间17日报道,美国和以色列官员表示,五角大楼正动用美国储存在以色列的弹药储备军援乌克兰,以满足乌克兰对炮弹的迫切需求。
据美国和以色列官员称,本次计划向乌克兰运送30万枚炮弹,目前约有一半已运往欧洲,最终将通过波兰交付。
报道称,乌克兰危机已演变为一场以炮弹为核心的“消耗战”。乌方武器弹药储备明显不足,只能转而使用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捐赠的大炮和炮弹。然而,美国武器制造商的生产速度已经难以跟上乌克兰对弹药的消耗速度,捉襟见肘的美国只能通过利用储存在韩国和以色列的炮弹来继续援助乌克兰。
西方官员称,乌克兰军队每月大约使用9万枚炮弹,其使用量约为美国和欧洲国家炮弹生产量的两倍。为满足乌克兰的不断消耗,美国不得不动用库存。
据路透社统计,美国已向或承诺向乌克兰运送超过100万枚的155毫米炮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美国高级官员称,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来自以色列和韩国的库存。
弗吉尼亚州非营利智库CNA的俄罗斯军事专家考夫曼称,美国动用库存弥补差额,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是否是一个可持续的解决方案还“值得怀疑”。
为避免破坏与俄罗斯之间的关系,以色列一向拒绝为乌克兰提供武器。但面对美国提出的弹药转移计划,以色列又不得不表示同意以避免和美国的关系陷入紧张。
以色列官员称,以色列从未改变拒绝向乌克兰提供致命武器的立场,此举只是“让美国使用自己的弹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